330国道和317省道连接线(华龙南街北延工程)下穿金建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澄清书(第2号)
(招标编号:XM2024GZBA-ORGCODE-0035)
致各投标人:
供应商提出关于投标文件有关要求的四条疑问:
1.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与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内容不一致时,是否以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内容为准?
2.本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需要由造价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造价员章或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请明确?
3.招标文件中“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中的内容和招标人提供的excel中的内容不一致,如下图所示。请问“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的内容是否需要修改?
4.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本项目编制办法为国铁科法〔2017〕30号文《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路采用国铁科法〔2020〕8号文《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第三卷 报价文件中“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适用于市政房建工程,与本项目不符,是否只需要提供招标文件中的“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表”和“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即可?
针对以上四点疑问,现发布澄清如下:
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3.按招标文件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报价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为准。
4.按招标文件执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报价文件”“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明确“以下格式仅供参考”。
本澄清书作为330国道和317省道连接线(华龙南街北延工程)下穿金建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2024GZBA-ORGCODE-0035)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澄清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金建指挥部
2025年5月12日